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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地址:县(市、区)乡(镇)村组
为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本集体依法通过的承包方案,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备注:承包地地块示意图见附件
二、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
三、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农业生产
五、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 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2. 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 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 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3.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4.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执行国家有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的规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构成违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2.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时,承包方有权获得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在承包地上投入的补偿。
3.承包期内,承包方或承包地发生变化的,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重新订立、变更或者终止承包合同。
4.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5.其他:
九、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本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本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十、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或者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发包方(章):
负责人(签章):承包方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_
附件:承包地地块示意图
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本(二)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
为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经户代表会议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本集体的土地发包,现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土地的地点及面积:
该土地位于 (土名),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以图纸(或现状)为准。面积:为 亩。
二、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计),为期: 年零 个月。
三、总承包金额为: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即每年的承包款为:
(如有递增的,则分点说明清楚)
四、付款方式:先交款后使用(分期付款)。
1.签合同之日先交 承包款;
2. _;
3. _。
乙方必须按时将承包款交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开户行:_ ;账号:_ 。甲方收到款后,应为乙方开具收据。
如乙方逾期付款,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按应交款的5%o计算),如乙方逾期30天还未付清承包款的,则除收回应收的款项及违约金外,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时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并确保承包土地的权属无争议;如承包地原有建(构)筑物等附着物的,交付土地时双方清点(见清单)。
2.甲方提供现有的道路及配套设施给乙方使用(相应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协助乙方做好治安工作。
3.乙方承包后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土地,不能违反该土地的使用性质去使用土地;承包期间如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相关证照的,甲方应予协助。
4.乙方承包后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负盈亏。
5.乙方签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该款作为乙方履约合同的保证,如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乙方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则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毁约,则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6.如乙方需在承包的土地范围内搞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职能部门强拆时不作任何补偿。
7.如政府部门对该承包地征用的,则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承包款按实际年限及实际面积计算,征地款归甲方,除乙方承包后投入的青苗款归乙方外,其余归甲方。
8.如政府对该承包的土地给予补贴的,则该补贴归甲方所有。
9.承包期间如乙方需转让或转包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0.承包期满,所有不动产(如房屋、树、水电设施等)无偿归甲方所有(包括乙方承包后投入的不动产),甲、乙双方在承包期满前一年,对不动产进行清点,作为期满移交的依据,乙方不得人为毁坏,否则负责赔偿。
11.(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合同的解除:
乙方在承包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发包的土地,追收欠交的承包款,且没收履约保证金:
1.擅自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
2.擅自将承包土地转包或转让;
3.对土地进行掠夺性经营(包括偷运泥土等);
4.违反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如不配合美丽田园建设等);
5.拖欠承包款超过30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当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则除按本合同的规定处罚外,还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及鉴定费等)。
八、本合同如有未言及之事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实质性的变更必须经过民主议事程序),如本合同的条款与法律、法规有相抵触的,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街道交易中心及街道财务站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