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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书首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不动产权证的相关资料,自2024年开始全国实施不动产权证,现在已经在全推进落实,以前房屋所有权证不再发放,新办理的均为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是指该房屋产权持有人,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持有人,具有该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和处置权。证书的所有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名字即产权共有人名字,共有产权的比例,房屋的坐落位置,房屋产权属性,房屋的规划用途,房屋的内部结构,土地属性以及楼层面积等详细内容的记载。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六大核心流程,具体标准规范内容包括 :
办理房屋初始登记:首先需要开发商提供五证两书以及开发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备案和登记。
填写房屋所有权证申请登记表,确定房屋初始登记完成后,购房者到房管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产权登记表,完成后带到开发单位进行签字盖章。
购房者到房屋开发公司持个人有效证件公司领取房测绘表。
在开发公司领取办证的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包括,购房合同以及房款结算单据,总房产证复印件等资料,相关资料需要开发公司进行签字盖章。
办理相关费用的缴纳,具体包含公共维修基金,个人购房契税费用。
提交不动产权证申请的所有资料,具体内容包括,测绘表,房屋初始登记表,房屋户型平面图,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及维修基金缴纳凭证,所有盖章的申请表,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提交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审核登记备案,按照办理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好的:以上就是不动产权证的定义,以及办理不动产权证所有的流程和相关资料,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办理,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条例》明确,所谓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所谓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并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关于物权公示原则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公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不动产物权人享有物权、不动产物权的内容变更或者不动产物权消灭以什么方式确定。(2)不动产物权具有排他性,要求义务人负有不作为的义务,因此必须让其知道权利人是谁,不应该妨碍谁。而且,权利人转让自己的不动产时,也要让买主知道他有无资格转让该不动产。这都要求以令公众信服的特定方式确定,以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物权公示的主要方法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过登记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通过交付发生效力。
《物权法》原则上规定了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其最基本的效力表现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此外,经立法机关研究,认为物权公示本来的含义或者真正目的,不是要求全社会的人都知道特定不动产的信息。物权公示虽然是针对不特定的人,但这个不特定的人不是全社会的人。登记资料只要能够满足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或者物权权利人以外的人中可能和这个物权发生联系的这部分人的要求,就达到了登记的目的和物权公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