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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 李雅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不仅不签订劳动合同,还将其无故辞退,则属非法辞退。那么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权?劳动者应该什么时候和用人单位签署书面合同,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会有哪些赔偿呢?具体请随小编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新员工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此规定鉴于《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面提到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月,而诉讼时效为一年期,所以有未签劳动合同者要抓紧时间维权。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同事、工资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等。
二、没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三、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又无故辞退员工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